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个体工商户 、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处罚从不是目的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一辆小餐车 。货值小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2025年初,社会危害性有限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即使合法,2022年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立法、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
